川西南体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建设纲要
一、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科学研究方面。通过组织重大科研课题,促进乐山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乐山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二)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通过基地建设凝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一支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团队,促进相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三)学术交流方面。通过举办全市、全省、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接受访问学者,进行文献资料的信息集成与传播,研究成果的集成与推广,建立互联网站等措施,成为学术交流和文献资料、信息交流的重要基地。
(四)咨询培训方面。通过主动承揽政府和社会各界委托的研究课题等,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成为重要的咨询服务基地和培训基地。
(五)管理体制方面。通过科研管理制度创新、科研机制创新等措施,集中优势,形成良好的自身运行机制,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
二、研究中心的机构设置
(一)根据科学研究的需要,重点基地可以内设研究室,并根据设置岗位配备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重点基地的主任原则上不超过60 岁,每届任期三年,由承建单位主要领导聘任,一般不得兼职。
(三)重点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重点基地主任与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权利、利益明确的聘任合同,合同须规定主任的目标责任、管理权限、生活待遇、业绩考核标准、奖惩措施等。
三、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重点基地的建设计划。(年度与中长期计划)
(二)制定并完善科研管理、工作管理、档案管理等基地建设规章制度。
(三)制定重点基地的中长期科研规划和课题指南。市社科联的课题申报、管理,按照《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四)组织重大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五)及时向市社科联报送重点基地活动信息。
(六)每年12月向市社科联报送本年度总结报告及下年度工作要点。
四、研究中心的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
(一)重点基地研究课题应与培养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相结合,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
(二)重点基地应把重大课题的研究与新课题的开发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应用层面转化,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重点基地要建立学术活动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市性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有条件的应积极主办承办全省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以加强市内、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主动把握研究前沿,更好凝练基地的研究方向,不断提高研究基地的学术水平,扩大学术影响。
(四)重点基地应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主动承担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委托课题,争取国内外合作项目以及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形成科研工作的活力,广开研究课题和研究经费渠道。